⒈ 頒布。辨,通“班”。
引《漢書·高帝紀(jì)下》:“吏以文法教訓(xùn)辨告,勿笞辱?!?br />王念孫 《讀書雜志·漢書一》:“辨讀為班。班告,布告也。謂以文法教訓(xùn),布告眾民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