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參與謀劃。
⒈ 參與謀劃。
引《左傳·宣公七年》:“夏,公會(huì) 齊侯 伐 萊,不與謀也。凡師出,與謀曰及,不與謀曰會(huì)?!?br />杜預(yù) 注:“與謀者,謂同志之國(guó),相與講議利害,計(jì)成而行之,故以相連及為文。”
《史記·淮南衡山列傳》:“盡誅所與謀者。于是乃遣 淮南王,載以輜車,令縣以次傳?!?br />魯迅 《書信集·致曹靖華》:“對(duì)于新文藝,不久當(dāng)有一種有組織的壓迫和摧殘,這事情是好象連幾個(gè)書店也秘密與謀的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