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任職治事。
引《宋書(shū)·徐羨之傳》:“羨之 仍遜位,退還私第,兄子……等并謂非宜,敦勸甚苦,復(fù)奉詔攝任?!?br />南朝 齊 王儉 《褚淵碑文》:“爰降詔書(shū),敦還攝任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