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認準后拘捕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三八:“隨即奉察院批發(fā)明文,押了原首人 幸逢 與本夫 徐德,行關(guān)到 臨清州,眼同認拘 莫氏 及買良為娼樂戶 魏 鴇,到司審問?!?/span>